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胡区11号

    联系:王经理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开免军训证明的法律依据

            2024-03-27 10:12:13        502次浏览

    《国家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75673 次     店铺编号35224699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车帮办     专属客服:杨宇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