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承兑快速增长,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贷款需求增加,呈现“周期短、频率高、金额小、时间急”的特征,而票据的承兑正好契合了这一特征。近年来,我国票据承兑业务快速增长,2018年7月份,商业汇票贴现发生额为5.09万亿,同比增加12041.5亿元,增长31.02%。7月末,贴现发生额为8306.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27.47亿元,增长51.61%,增幅明显。截止2018年末,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为904万亿元,同比上升14.9%。
票据业务是银行一项传统的资产业务,银行的票据业务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是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的结合。开办票据业务,可以促进商业信用的票据化,加强对商业信用的管理,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活跃经济创造条件。
检查有无回头背书。回头背书,又称还原背书或逆背书,是以票据上已有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票据法》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回头背书这种情况有些银行定性为套取银行信用,因此有不被贴现甚至有不被兑付的风险,必须仔细检查。
背书家数的限制。原则上,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之前可以背书转让无数家企业,但考虑到背书家数太多,中间会产生某些不确定风险,比如我们曾经遇到中间某家企业因业务纠纷将流转中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挂失了,再比如某些背书单位由于印章不太清晰或其他原因,贴现银行要求对方单位出具财务说明,但这个单位我司可能根本就联系不上,或者即使联系上,对方是否配合也很难说,所以尽可能不要收取背书家数太多的银行承兑汇票。